年度、半年度报告易错点提示
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是资本市场审视企业价值的核心窗口,其编制的严谨性与准确性,是市场信息对称的基石。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如出现疏漏,不仅暴露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还易引发监管问询与市场信任危机。2025年3月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第2号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第3号准则》)。上述准则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第2号准则》《第3号准则》为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编制提供了明确的规则框架。根据《第2号准则》《第3号准则》,年度、半年度报告共分为八节,分别为: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第五节 重要事项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第八节 财务报告
本文旨在立足于《第2号准则》《第3号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市场案例,对上市公司编制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时各章节的易错点进行提示。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年度报告的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是整份报告的纲领与风险指南,其核心在于确立法律责任的基石并前置关键信息。第一节规定报告必须刊登多重声明:首先是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集体与个人法律责任背书,以及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真实性的专门保证;同时,对于任何异议、非标准审计报告或前瞻性预测,都必须进行如实声明和显著的风险警示,明确告知投资者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实质性承诺。此外,本节还要求公司提炼并提示投资者需特别关注的重大风险、利润分配方案,并对可能影响分红的未弥补亏损情况作出说明。最后,通过提供清晰的目录、对专业术语的通俗化解释以及完整的备查文件清单,本节确保了报告的可用性、可读性。
相对于其他章节,第一节的篇幅较短且为每年都会涉及的常规内容,但实践中依然存在上市公司在编制此节时出现错误。
【案例1】HYKJ(603106)
HYKJ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因工作疏忽,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重要提示部分第九条表述错误。
更正前: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更正后: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主要包含两大核心部分的披露内容:一是公司的基本信息和联络方式,包括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秘书及联系方式、注册与办公地址、股票上市地等基础资料,以及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信息;二是公司近三年的核心业绩表现,需以数据列表形式列报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等,并对净利润为负、非经常性损益、分季度数据、以及不同会计准则下的差异等特殊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和披露,确保财务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提请上市公司注意,如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总额因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拆股或并股等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事项发生变动,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本总额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即调整以前年度的每股收益);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的,需要披露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实践中部分公司还存在上年数披露错误(例如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上年末总资产、净资产金额披露错误)、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本报告期数据录入错误、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非经常性损益相关信息披露有误等情况,具体可参考以下案例。
【案例2】ZYHB(00054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
ZYHB于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经事后核查发现,由于2023年度公司完成收购郑州市WSJH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未考虑该事项等形成的影响,导致上述报告中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有误,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39% | 6.50% | 6.50% | 0.89% | 7.93% | 4.57% |
更正后: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97% | 6.50% | 6.51% | 3.46% | 7.93% | 4.86% |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第四条规定,报告期上市公司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案例3】JZD(002470):非经常性损益相关信息有误
在配合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4年度审计工作时,发现公司在2024年5月6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中,对于前期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7005.69万元,因财务人员对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学习不到位,理解不准确,将此项列入了经常性损益项目,导致《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信息有误,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更正前: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1,196,590.27 | -175,795,693.48 | 157.56% |
更正后: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1,139,690.27 | -175,795,693.48 | 117.71%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上市公司年报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是整份报告中最具分析深度和前瞻价值的部分,第三节并非财务数据的简单重复,而是公司管理层站在自身视角,向投资者系统性地阐释报告期内的经营实质、财务表现及未来前景。该章节首先概述公司业务,并结合行业环境、政策与竞争格局,评估公司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业绩动因。随后,管理层需深入剖析关键经营与财务数据,如各业务板块收入成本、费用、研发、现金流等。此外,本节还揭示了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变化、重大投资与资产处置等情况。最后,管理层面向未来,说明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并定量定性相结合地提示风险与应对策略,旨在帮助投资者穿透报表,真正理解公司现状与未来趋势。
实践中本章节也是上市公司披露不准确发生频率较高的章节。如上文所述,在本章节中上市公司需要披露公司自身业务的情况,实操中存在部分上市公司对自身业务情况披露不准确的情况,例如对于某个比较受到市场关注的业务的量产情况的预测性信息披露不准确,缺乏合理、谨慎、客观的前提依据,或者对于公司的核心客户资源披露不准确。实操中部分上市公司还存在对前五大供应商、客户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具体主要包括数据统计错误、单位错误、没有对同一控制下的主体合并列示、没有对新增客户的情况进行说明。此外,收入与成本明细数据也是披露错误发生较为频繁的内容,主要体现在毛利率计算错误、境内外明细数据统计有误。部分上市公司还存在数据变动比例披露有误的情况,具体可参考以下案例。
【案例4】LHGD(300691):预测性信息披露不准确
LHGD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开发的“大载重四足机器人已具备行业领先的性能,可广泛应用于通用场景的救灾、巡检、勘察、排爆、救援等任务,并计划于2024年量产”。LHGD在2025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中称,截至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时,公司大载重四足机器人仍处于前期开发阶段,尚未形成专门的研发成果和核心技术,需进一步开发行走、动态平衡、越障、跳跃等动态功能后方能推向市场。公司尚未与任何客户签署合同、意向协议等任何形式的合作文件,尚未正式投产。具体更正情况如下图所示:


LHGD披露大载重四足机器人计划于2024年量产的预测性信息缺乏合理、谨慎、客观的前提依据,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相关规定。
2025年3月,深交所对其出具监管函。
本案例中,LHGD在2023年年报中将尚处前期开发阶段的四足机器人描述为具备“行业领先性能”并即将量产,这一表述混淆了技术愿景与商业现实,其披露的预测性信息缺乏审慎客观的依据。上市公司在披露涉及技术进展与未来规划的前瞻性信息时,应坚守审慎原则,严格区分事实陈述与目标规划,并充分提示技术不确定性、市场风险等关键因素,避免以过度乐观的描绘替代客观严谨的表述,从而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与完整。
【案例5】HDGX(002591):核心客户资源信息披露不准确
HDGX披露的2021-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子公司BLHD相关客户合作关系等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HDGX2021-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BLHD “拥有百度、华为、腾讯、携程等核心客户资源”,但相关年度BLHD通过第三方供应商对接,不是华为、腾讯的直接供应商。
此外,HDGX兼有业务收入会计核算不规范、内控不严格等其他违规行为,2025年5月,江西证监局对HDGX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案例6】XBCD(688122):未将属于某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在年报中合并列示
XBCD因未将属于某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在年报中合并列示,以及对个别客户收入确认不及时,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前五大客户金额、占比等披露不准确。
XBCD兼有收入核算不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不规范等其他违规行为,2025年8月,陕西证监局对XBCD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案例7】DTFD(601991):单位存在错误
DTFD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事后审核,在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过程中,因工作人员疏忽,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3、收入与成本分析”之“(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部分数据单位有误,实际单位为“千元”。具体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5,793,69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5.1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5,317,49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4.0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20,363,17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9.37%。
更正后: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5,793,692千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5.1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千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5,317,493千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4.0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20,363,179千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9.37%。
【案例8】AJYL(688613):未对新增客户情况进行说明
AJYL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部分信息有误,具体更正如下:
更正前: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 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 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中客户一、客户四为公司2024年新增客户。
【案例9】MSDZ(688311):毛利率计算错误
MSDZ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毛利率计算错误,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更正前: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卫星导航 | 76,995,906.33 | 55,743,685.22 | 26.45 |
卫星通信 | 58,169,283.39 | 47,302,116.16 | 20.45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卫星导航 | 76,995,906.33 | 55,743,685.22 | 26.45 |
卫星通信 | 58,169,283.39 | 47,302,116.16 | 20.45 |
更正后: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卫星导航 | 76,995,906.33 | 55,743,685.22 | 27.60 |
卫星通信 | 58,169,283.39 | 47,302,116.16 | 18.68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卫星导航 | 76,995,906.33 | 55,743,685.22 | 27.60 |
卫星通信 | 58,169,283.39 | 47,302,116.16 | 18.68 |
【案例10】DXY(600558):营业成本明细数据披露有误
DXY于2024年4月8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经核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个别数据有误,更正情况如下:
更正前: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国内销售 | 3,141,632,789.98 | 2,749,802,321.83 |
国外销售 | 279,970,385.49 | 233,507,893.00 |
合计 | 3,421,603,175.47 | 2,983,310,214.83 |
更正后: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国内销售 | 3,141,632,789.98 | 2,734,757,398.17 |
国外销售 | 279,970,385.49 | 248,552,816.66 |
合计 | 3,421,603,175.47 | 2,983,310,214.83 |
【案例11】JLWN(688357):完善风险相关内容的披露
JLWN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查阅发现“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之“(四)经营风险”存在披露不完善的情况,公司增加了“4、产能消化风险”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近年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一期)、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二期)部分生产线陆续建成,产能持续增加。考虑产线达到设计产能需要经过较长的产能爬坡期,虽然公司也对相关项目产能建设及投产后的市场需求进行了审慎客观的分析,但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若(1)未来分子筛行业市场增速低于预期;(2)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核心产品需求增长不及预期;(3)公司新产品市场开拓不力;(4)分子筛产品下游主要应用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5)同行业公司跟进扩产导致供需形势发生变化;(6)公司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自身的技术优势、质量优势、客户资源优势、规模化成本优势等,则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根据《第2号准则》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针对自身特点,遵循关联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披露的内容应当充分、准确、具体,应当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分析各风险因素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并介绍已经或计划采取的应对措施。
对于本年度较上一年度的新增风险因素,公司应当对其产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已经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进行分析。若分析表明相关变化趋势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应当提供管理层对相关变化的基本判断,尽可能定量分析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案例12】CDXJ(603887):变动比例披露有误
CDXJ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 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部分内容填写出现差错,具体更正情形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4,434,756.87 | -233,186,651.26 | 356.4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618,485.74 | -315,747,914.28 | 185.71 |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4,434,756.87 | -233,186,651.2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618,485.74 | -315,747,914.28 | 不适用 |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年报的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系统地展示了公司在规范运作、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整体面貌。该章节全面阐述公司治理状况,包括控股股东如何保障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以及是否存在同业竞争问题。接着介绍董事、高管人员的履历、薪酬,以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此外,本节还要求披露员工结构、薪酬政策、利润分配与现金分红情况,以及股权激励等实施细节。在内部控制方面,公司需说明内控制度建设与对子公司的管理。最后,涵盖环境与社会责任信息。本节总体旨在向投资者展示公司是否建立规范、透明的治理结构,及其在环境与社会方面的责任与贡献。
实践中,部分上市公司在编制本节内容时出现漏填董高年龄、董高参加相关会议的次数有误、董高简历披露有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披露错误、专门委员会相关内容披露有误的情况,具体可参考以下案例。
【案例13】TSJY(600462):董监高相关信息披露有误
TSJY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核及公司自查,发现以上披露的报告董监高相关信息存在错漏和有误表述,需要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一)“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 (一)现任及报告 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进行更正
更正前: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 |||||||||||
马建辉 | 董事、副董事长 | 男 | 2024年8月19日 | 2026年8月10日 | 0 | 0 | 否 | ||||
宋平 | 董事 | 女 | 2024年8月19日 | 2026年8月10日 | 0 | 0 | 否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50.35 | ||||
注:鉴于表格其他内容存在的信息披露错误实质相同,此表格仅列示部分内容,下同。
更正后: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万股) | 年末持股数(万股)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 |||||||||||
马建辉 | 董事、副董事长 | 男 | 47 | 2024年8月19日 | 2026年8月10日 | 0 | 0 | 否 | |||
宋平 | 董事 | 女 | 56 | 2024年8月19日 | 2026年8月10日 | 0 | 0 | 否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50.35 | ||||
(二)“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之“(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的情况”进行更正
更正前: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袁硕 | 否 | 6 | 0 | 6 | 0 | 0 | 否 | 1 |
马建辉 | 否 | 6 | 0 | 6 | 0 | 0 | 否 | 1 |
…… | ||||||||
更正后: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袁硕 | 否 | 4 | 0 | 4 | 0 | 0 | 否 | 1 |
马建辉 | 否 | 4 | 0 | 4 | 0 | 0 | 否 | 1 |
…… | ||||||||
【案例14】FCGF(600965):内控审计报告意见披露有误
2025年3月22日,FCGF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其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显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与公司同日公告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类型不一致。2025年4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更正〈2024年年度报告〉的公告》称,经自查发现《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信息披露错误,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后,《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显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综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属于年度报告中的重要信息,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情况披露不准确,可能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造成较大影响。
2025年4月,上交所对FCGF、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予以监管警示。
【案例15】CDXJ(603887):专门委员会相关信息披露有误
CDXJ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之“(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内容填写出现差错,具体更正情形如下:
更正前: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6月5日 | / |
更正后: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6月5日 |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对拟聘任的相关人员的履历及其工作能力进行了必要审阅和评估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本节旨在集中向投资者揭示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信息。该部分首先全面披露了由各方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履行情况,特别是对超期未履行的承诺会解释原因及后续安排,并对资产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进行严格审视。同时,它重点揭示了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方面的核心风险,包括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况,并披露了年报审计意见类型以及会计政策变更等关键财务信息。此外,该章节还汇总了公司面临的各种重大风险与事件,如可能引致退市的风险警示、破产重整、重大诉讼仲裁、监管处罚以及公司相关方的诚信状况。最后对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等关键业务活动进行了详细披露,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取关于公司合规运营与潜在风险的全面信息,从而作出审慎的价值判断。
实践中,本节也属于上市公司披露错误较为频发的章节,主要体现在诉讼相关内容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担保相关内容披露不完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金额披露错误、资金占用相关内容披露有误等,具体可参考以下案例。
【案例16】HJHS(603616):未在半年报中披露诉讼事项
经查明,2022年10月26日以来,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涉诉金额1.22亿元,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临时报告,未在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相关重大诉讼。
公司兼有财务核算不规范、未披露关联交易等违规事项,2025年9月,上交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案例17】KLXC(920098):诉讼事项、担保事项披露不完整
KLXC在2024年年报第五节二(一)1“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未将作为原告起诉阜新矿业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1笔买卖合同纠纷统计在内,导致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诉讼、仲裁累计金额及诉讼、仲裁合计金额较实际少披露199.37万元。
KLXC及子公司MWE于2023年3月与咸阳市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为KLXC向中国银行的借款提供反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KLXC已于2024年2月还款,但相关对外担保事项未在2024年年报第五节“重大事件”中进行披露。
KLXC兼有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等其他违规情形,2025年9月,陕西证监局对KLXC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案例18】BDYY(688073):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错误
BDYY于2025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未准确填报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具体更正信息如下。
(一)“第五节重要事项” 之“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之“(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更正前: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27,106.87 | 87,464.01 | 97.1 | 100 | 31,007.13 | 23.69 | 15,806.81 | |
合计 | 127,106.87 | 87,464.01 | 97.1 | 100 | 31,007.13 | 23.69 | 15,806.81 |
更正后: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26,908.61 | 87,464.01 | 96.95 | 100 | 30,808.87 | 23.54 | 15,806.81 | |
合计 | 126,908.61 | 87,464.01 | 96.95 | 100 | 30,808.87 | 23.54 | 15,806.81 |
(二)“第五节重要事项” 之“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之“(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之“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更正前:
单位: 万元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10月14日 | 80,000.00 | 2024年10月14日 | 2025年10月14日 | 7,600.72 | 否 |
更正后:
单位: 万元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10月14日 | 80,000.00 | 2024年10月14日 | 2025年10月14日 | 7,812.53 | 否 |
【案例19】SNDH(68859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披露有误
SNDH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核发现存在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数据录入不准确的情况,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更正前: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永久补流 | 补流还贷 | 9,985.56 | 9,985.56 | 100 | |
股份回购 | 回购 | 2,957.24 | 2,957.24 | 100 | |
尚未使用 | 尚未使用 | 3,021.11 | 0 | 0 | |
合计 | / | 15,963.91 | 12,942.80 | / | / |
更正后: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永久补流 | 补流还贷 | 8,076.12 | 8,076.12 | 100 | |
支付发行费用 | 其他 | 1,909.43 | 1,909.43 | 100 | |
股份回购 | 回购 | 2,957.24 | 2,957.24 | 100 | |
尚未使用 | 尚未使用 | 3,021.11 | 0 | 0 | |
合计 | / | 15,963.91 | 12,942.80 | / | / |
【案例20】LTDZ(603629):资金占用情况披露有误
LTDZ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核查,发现部分事项填写出现差错,应当予以更正,具体更正情形如下。
更正前: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余额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余额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 |
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2024年 | 资金往来 | 28,999.90 | 9,202.36 | 20,230.50 | 19,999.90 | 银行转账 | 20,230.50 | 2025年 | |
合计 | / | / | / | 28,999.90 | 9,202.36 | 20,230.50 | 19,999.90 | / | 20,230.50 | / | |
…… | |||||||||||
更正后: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同时,LTDZ在更正公告中披露:“本更正事项主要系工作人员理解错误,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并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所述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8563号报告相符。”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六节旨在全面呈现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其在报告期内的变化。该部分首先详细披露了公司股份与证券的变动历程,包括普通股、债券、权证等各类证券的发行上市情况,以及因增发、配股、转股、回购等操作导致的股份总数与股东结构的调整。随后深入剖析公司的股东构成,列示股东总数、主要股东持股详情、股份质押冻结状况,并特别说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产权关系、控制结构及其变动,提示高比例质押等风险。此外,还涵盖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发行优先股的公司需额外披露其发行、利润分配、回购转换等具体情况。最终,这一系列信息共同勾勒出公司的权力架构、股权稳定性和可能影响控制权的关键因素,为投资者评估公司治理状况与股权结构风险提供了核心依据。
实践中,上市公司在编制本节内容时的披露错误主要体现在前十大股东相关信息的披露上,例如持股数量披露有误、股东名称错误、股东名称串行、持股比例披露有误等,详见以下案例。
【案例21】:WFSW(300482):前10名无限售股东持股数量披露有误
WFSW于2025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经核查发现,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之“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中部分信息录入错误,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更正前: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李文美 | 97,843,9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7,843,968.00 |
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9,195,5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195,579.00 |
王继华 | 12,398,6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98,685.00 |
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9,018,0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18,088.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864,8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64,807.00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881,5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81,568.00 |
红杉锦程(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23,0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23,029.00 |
翁学军 | 4,3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00,00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081,8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1,886.0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2,655,3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55,351.00 |
更正后: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李文美 | 97,843,9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7,843,968.00 |
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9,195,5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195,579.00 |
王继华 | 12,398,6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98,685.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555,0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555,007.00 |
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9,018,0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18,088.00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881,5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81,568.00 |
红杉锦程(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23,0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23,029.00 |
翁学军 | 3,9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50,00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666,5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66,559.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665,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65,100.00 |
【案例22】:*STZJ(000972):持股比例披露有误
*STZJ于2025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经核查发现,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之“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中持股比例信息录入错误,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更正前: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 ||||||||
胡祖平 | 境内自然人 | 1.44% | 18,080,000 | 7,969,700 | 0 | 18,080,000 | 不适用 | 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31% | 11,102,550 | 0 | 0 | 11,102,550 | 不适用 | 0 |
王兴文 | 境内自然人 | 0.82% | 6,642,100 | -300,800 | 0 | 6,642,100 | 不适用 | 0 |
商学兵 | 境内自然人 | 0.63% | 5,019,000 | 5,019,000 | 0 | 5,019,000 | 不适用 | 0 |
更正后: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 ||||||||
胡祖平 | 境内自然人 | 2.34% | 18,080,000 | 7,969,700 | 0 | 18,080,000 | 不适用 | 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44% | 11,102,550 | 0 | 0 | 11,102,550 | 不适用 | 0 |
王兴文 | 境内自然人 | 0.86% | 6,642,100 | -300,800 | 0 | 6,642,100 | 不适用 | 0 |
商学兵 | 境内自然人 | 0.65% | 5,019,000 | 5,019,000 | 0 | 5,019,000 | 不适用 | 0 |
【案例23】:JTFZ(600683):股东名称披露错行
JTFZ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前十大股东名称披露有误,具体更正如下。
更正前: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296,310,991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310,991 |
程少良 | 116,912,03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912,036 |
龚万伦 | 7,14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44,400 |
程开武 | 6,602,462 | 人民币普通股 | 6,602,462 |
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 6,261,85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61,850 |
童晓阳 | 4,7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90,000 |
龚岚 | 4,28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80,100 |
石晶波 | 4,11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2,300 |
杨雪梅 | 3,721,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21,300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85,000 |
更正后: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296,310,991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310,991 |
程少良 | 116,912,03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912,036 |
程开武 | 7,14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44,400 |
童晓阳 | 6,602,462 | 人民币普通股 | 6,602,462 |
龚万伦 | 6,261,85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61,850 |
赵德勇 | 4,7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90,000 |
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 4,28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80,100 |
杨建平 | 4,11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2,300 |
张咏梅 | 3,721,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21,300 |
向正秀 | 3,4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85,000 |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上市公司须在本章节集中披露所有存续债券的详细信息。其核心内容包括:一是披露所有债券的基本情况,如名称、代码、期限、利率及投资者保护条款等;二是详细说明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合规性及变更情况;三是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的调整、担保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变化及其影响;四是披露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情况,如重大亏损、其他债务逾期、违规事项等。此外,发行多只债券时需指明对应关系,并允许通过索引避免与其他章节重复。因此上市公司在编制此节内容时,应注意做好本节内容与其他节内容的勾稽核对,避免本节与其他节内容出现差异。
第八节 财务报告
本节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近两年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比较式利润表和比较式现金流量表,以及比较式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实操中,部分上市公司出现主表披露错误(例如将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数据误填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对同一客户和同一供应商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同时挂账导致披露错误、或有事项中的诉讼信息披露错误、将已注销的公司作为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三名进行披露导致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披露不准确、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列示位置颠倒、商誉预测期增长率错误、税前折现率错误、应收款项融资附注的坏账计提比例、占期末余额的比例披露错误、附注合计数披露错误、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错误、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存在问题、营业收入的境内外明细披露错误、账龄明细错误、重要联营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错误、受限资金披露有误、关于享受税收优惠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完整、外币货币性项目披露错误、附注索引号错误、数据披露串行,具体可参考下列案例。
【案例24】HTRD(000692):母公司主表数据误披露为合并报表数据、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错误
HTRD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经审核发现,公司将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的“2024 年半年度”数据误填为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数据。除上述错误外HTRD还存在关联交易相关信息披露错误,具体如下。
更正前: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 | 232,609.34 | |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金廊热力有限公司 | 139,197.74 | |
合计 | 371,807.08 |
更正后: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232,609.34 | |||||||||
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139,197.74 | |||||||||
合计 | 371,807.08 | ||||||||||
除上述错误外,HTRD还存在部分财务报表附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错误。
2025年9月,深交所对HTRD及有关责任人出具了监管函。
【案例25】YGGF(000833):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同时挂账导致披露不准确,重要联营企业财务信息披露错误
YGGF对同一客户、同一供应商同时在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挂账,报表附注中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披露不准确。
因数据粘贴错行等问题,YGGF2023年年度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中重要联营企业的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等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公司兼有收入、成本确认不准确等其他违规行为,2024年12月,广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案例26】SWGF(600201):或有事项中的诉讼信息披露不准确
SWGF在2023年年报“或有事项”中仅披露与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事项,未披露一审败诉事实,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兼有研发费用资本化核算不准确等其他违规情形,2025年7月,内蒙古证监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案例27】ZLKJ(000930):将已注销公司作为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三名进行披露
2023年年报中,ZLKJ将已注销的公司作为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三名进行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兼有存货跌价计提及转销金额不具可比性等其他违规行为,2025年1月,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案例28】CDXJ(603887):存在相关比例披露错误等多项错误
CDXJ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部分事项填写出现差错,其中“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应收款项融资”之“(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更正情况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691,996.94 | 8.41 | 815,382.29 | 8,876,614.65 | |
其中: | |||||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1,384,351.24 | 1,384,351.24 | |||
组合2:数字化应收债权 | 8,307,645.70 | 9.81 | 815,382.29 | 7,492,263.41 | |
合计 | 9,691,996.94 | 8.41 | 815,382.29 | 8,876,614.65 | |
更正后: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691,996.94 | 100 | 815,382.29 | 8.41 | 8,876,614.65 |
其中: | |||||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1,384,351.24 | 14.28 | 1,384,351.24 | ||
组合2:数字化应收债权 | 8,307,645.70 | 85.72 | 815,382.29 | 9.81 | 7,492,263.41 |
合计 | 9,691,996.94 | 100 | 815,382.29 | 8.41 | 8,876,614.65 |
除上述披露错误外,CDXJ还存在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披露错误、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披露错误、商誉预测期增长率,税前折现率披露错误等情况,此处不再一一列示,可参考CDXJ披露的相关更正公告。
【案例29】LDGF(688231):营业收入和成本明细披露有误
LDGF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因前期工作人员疏忽,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中的“(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中的明细数据出现错误。公司在相关更正公告中表示,公司将依据公司最新业务结构情况,并结合同行业披露情况,研究、制定并执行更具操作性的“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分类口径,并组织所有涉及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学习,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案例30】SHYL(600836):半年报少列报受限资金 10 亿元,多列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 亿元
2023年3月、4月份公司收到虚假贸易中的客户回款后,公司子公司YZSQ在郑州银行、建设银行存入四笔合计10亿元的6个月期定期存款,存入当天即分别为濮阳市聚恒商贸有限公司获取的近5亿元商业贷款和为广西臻旺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登港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5亿元汇票提供质押担保。公司2023年半年报未将上述定期存款计入受限资金,而在现金流量表中将之列报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第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第1-25条第二款第二项等相关规定。
公司还兼有治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违规情形,2025年7月,上交所对SHYL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案例31】*STGH(000004):优惠税率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
*STGH于2025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经事后检查发现,“第八节财务报告”之“六、税项”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六、税项”录入有误,具体更正如下。
更正前: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游网安”) | 15% |
深圳爱加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爱加密”) | 15% |
贵阳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贵阳智游网安”) | 12.50% |
其他 | 25% |
2、税收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于2024年10月29日向北京智游网安核发编号为GR20241100100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5年度所得税税率15%。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于2023年11月15日向深圳爱加密核发编号为GR20234420339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更正后: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游网安”) | 15% |
深圳爱加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爱加密”) | 15% |
合肥拓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拓锐”) | 15% |
贵阳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贵阳智游网安”) | 12.5% |
其他 | 25% |
2、税收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于2024年10月29日向北京智游网安核发编号为GR20241100100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5年度所得税税率15%。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于2023年11月15日向深圳爱加密核发编号为GR20234420339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于2022年10月18日向合肥拓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核发编号为GR20223400107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小结: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资本市场的“体检报告”,其编制质量直接关系到市场信任与公司声誉。尽管监管机构已通过《第2号准则》《第3号准则》等法规提供了明确的编制框架,但实践中从纲领性的“重要提示”到核心的“财务报告”,各章节依然会有披露错误的情况出现。无论是关键声明的低级错误、财务指标的复杂计算,还是前瞻信息的过度乐观、股东数据的张冠李戴,任何疏漏都可能成为引发监管关注与市场疑虑的导火索。编制报告绝非简单的格式填空,而是一项需要极度审慎、专业与责任心的系统工程,唯有严守准则、细致核查,方能筑牢这份关键文件的准确性与公信力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