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碳效领跑者启动推荐,制造业绿色竞争力新增评价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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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能效、碳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与往年相比,今年一项值得关注的变化,是在能效领跑者基础上,首次开展碳效领跑者企业遴选。

从“生产单位产品用了多少能源”,到“生产单位产品排放多少二氧化碳”,碳效这一指标的加入,为工业企业绿色发展水平的衡量增加了新的考量,也带来了能效之外值得进一步关注的碳排放评价逻辑。

一、什么是碳效领跑者?

“领跑者”制度对于工业企业并不陌生,我国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工作已经开展多年,截至2025年度,已经发布8批、224家能效领跑者企业,覆盖35个细分行业。本次2026年度能效领跑者推荐范围进一步扩大至43个细分行业,实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相关行业全覆盖。更值得关注的是,本年度首次将“碳效”纳入领跑者评价,首批在5个细分行业开展碳效领跑者企业遴选。

根据《通知》,本年度碳效领跑者推荐范围包括电解铝、水泥熟料、合成氨、乙烯、甲醇行业,原则上每个行业碳效领跑者企业不超过5家。碳效领跑者主要依据相关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计算产品生产阶段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并以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水平作为重要评价依据。

同时,碳效领跑者并不是脱离现有能效体系单独开展评价。《通知》明确,申报能效、碳效领跑者的企业,单位产品能效均需达到或优于现行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中的1级(先进值),以及《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规定的标杆水平。

二、为什么需要在能效基础上再看碳效?

长期以来,工业领域基于单位产品能耗等指标开展节能管理和能效评价,其主要目的在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近年来,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工业领域的管理要求也在由节能管理向节能降碳延伸,企业评价开始更加关注碳排放水平。

2026年发布的《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探索建立能效、碳排放披露和分级制度,并强化能源与碳排放计量、信息系统等基础能力。《“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也进一步将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零碳园区和零碳工厂、碳排放统计核算以及市场化机制纳入整体部署。

从这一背景看,首次开展碳效领跑者遴选,可以看作工业领域节能管理进一步向碳排放绩效管理延伸的具体体现。企业绿色低碳水平的评价,也不再只关注能源使用是否高效,而是进一步关注生产活动最终形成的碳排放结果。

能效与碳效虽然存在密切关联,但并不能简单等同。不同种类的能源可以按照相关标准折算为统一的能源消耗指标,因此,能效评价能够在可比口径下反映企业的能源利用水平。但企业的单位产品碳排放还会受到能源结构、可再生能源利用、生产工艺及工艺过程排放等因素影响。

例如,两家企业生产同样数量的产品,单位产品能耗可能较为接近,但如果其中一家使用的低碳能源或可再生能源比例更高,其生产环节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可能相对较低。

对于部分工业行业,这种差异更加明显。以水泥熟料生产为例,除了燃料燃烧供能产生的碳排放外,石灰石煅烧过程本身也会形成二氧化碳排放。这部分工艺过程排放无法仅由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完整反映。

因此,碳效评价的引入并非弱化能效管理,而是适应工业领域节能降碳管理深化的需要,在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基础上,更全面衡量生产活动形成的碳排放水平,也使企业评价更加直接地与碳排放管理目标相衔接。

三、碳效评价与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关联

此次政策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设计:碳效领跑者的计算与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进行了衔接。

2024年,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完善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核算规则标准和因子数据库等基础体系。随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提出到2027年制定出台200项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截至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已发布三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共推荐111项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此次碳效领跑者遴选,正是把已有的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进一步引入工业企业评价场景。

但需要注意,碳效并不等同于完整的产品碳足迹。

按照本次申报安排,碳效领跑者主要计算产品生产阶段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包括二氧化碳以外的温室气体排放,并据此比较单位产品排放水平;而通常意义上的产品碳足迹,可以进一步覆盖原材料获取、生产、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等生命周期阶段,并涵盖不同温室气体。

因此,更准确地说,碳效领跑者评价依据并衔接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但评价重点并非完整生命周期碳足迹,而是产品生产阶段的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相较于直接开展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比较,这一评价口径缩小了核算边界和温室气体范围,降低了企业初期开展核算和比较的复杂程度,也将关注点首先放在企业自身更容易直接管理和改善的排放环节,并为后续向更完整的产品碳足迹核算延伸积累基础。

四、碳效评价正在建立新的行业参照

根据2015年发布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领跑者企业和指标不仅用于树立行业能效标杆,还用于开展行业能效对标、总结推广节能最佳实践,并可适时纳入强制性能效和能耗限额标准,不断提高行业能效准入水平。目前,水泥、电解铝和氧化铝、化肥等重点行业已实施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标准也在持续更新。

工业和信息化部针对此次政策的解读进一步提出,开展碳效领跑者企业遴选,有利于积累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为分行业划分碳效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提供数据支撑,并可结合实际,适时将领跑企业的先进碳效指标转化为碳效限额标准的先进门槛。

这意味着,碳效领跑者现阶段首先发挥的是先进水平遴选和示范作用,尚未形成普遍适用于相关行业的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要求。其更长期的作用在于逐步回答一些建立行业碳效参照所需要的基础问题,例如:

  • 行业先进企业的单位产品碳排放可以达到什么水平?

  • 先进企业采用了怎样的能源结构和生产工艺?

  • 行业整体水平与先进水平之间存在怎样的差距?

  • 哪些碳排放指标已经具备进一步标准化的条件?

随着相关数据逐步积累,行业碳效先进水平及企业之间的差异将更加清晰,也将为后续划分碳效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以及完善相关碳效标准提供支撑。

五、企业碳管理需要关注的变化

目前,碳效领跑者只在电解铝、水泥熟料、合成氨、乙烯和甲醇5个细分行业首次开展,并非意味着所有制造业企业已经面临新的强制性碳效考核要求。

但对于更多工业企业而言,这项制度释放出的趋势仍值得关注。

第一,碳管理需要逐步下沉到产品和生产环节。

过去不少企业的碳管理以年度组织层面温室气体盘查为主,得到的是整个企业或工厂一年排放多少吨二氧化碳当量。碳效评价则要求进一步把排放量与产品产量、具体工序联系起来。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建立更加细化的能源消耗、生产活动和碳排放数据基础。

第二,能源结构与能源效率需要放在一起管理。

降低单位产品能耗仍然是工业降碳的重要基础,但随着碳排放指标被直接纳入评价,绿色电力、可再生能源替代以及生产工艺调整等措施的重要性也会进一步体现。

对于企业而言,“少用能源”和“使用更低碳的能源”将越来越需要放在同一个管理框架下考虑。

第三,产品碳足迹核算能力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

碳效领跑者直接引用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作为计算基础,而我国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因子数据库、碳标识认证等制度也在加快建设。2026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报告(2026)》再次提出,将继续完善核算标准、国家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以及碳足迹标识认证、分级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

企业提前建立产品层面的数据收集和核算能力,其意义可能并不限于参与一次“领跑者”申报,而是为未来更多产品碳管理场景做好基础准备。

第四,从“有没有减排”走向“减排水平处于哪里”。

随着行业标杆逐渐建立,企业低碳绩效的比较方式也会发生变化。

单纯披露节能多少吨标准煤、减少多少吨二氧化碳,更多反映企业自身前后的变化;而单位产品碳排放则进一步建立了同行企业之间横向比较的可能。

对企业而言,下一步更值得关注的问题可能是:自己的重点产品碳排放水平在行业中处于什么位置,与领先水平的差距来自能源结构、工艺技术还是生产管理,又有哪些环节具备进一步降低单位产品排放的空间。


结语

从能效领跑者到碳效领跑者,这种评价方式更加直接地对应碳排放管理目标,也能够反映能源结构、生产工艺和过程排放等因素最终形成的碳排放结果。与此同时,本次碳效核算主要聚焦产品生产阶段,并依据相关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开展计算,在降低初期核算复杂程度的同时,也将关注点集中在企业自身能够直接管理和改善的生产环节,为后续开展更完整的产品碳足迹核算积累经验。

当前,碳效领跑者仍处于首批5个重点行业的探索阶段。随着重点行业单位产品碳排放数据逐步积累,碳效先进水平、企业之间的差异以及相关指标的共识基础也将更加清晰,并为后续开展碳效分级和标准建设提供支撑。

对于企业而言,绿色低碳管理的关注点也在进一步细化。随着产品碳足迹规则、碳排放数据体系等相关标准逐渐完善,企业面对的碳管理问题,也可能从“排了多少碳”,进一步走向“同类产品生产过程中能否实现更低的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