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通知常见错误
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三会一层”的重要环节,也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的重要窗口。2024年度,约有200多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股东大会通知中的问题也是监管特别关注的事项。本文整理了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常见的错误及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供上市公司参考。
一、
相关案例:
GLGF披露《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由于原股权登记日与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日期的间隔少于两个工作日,公司将股权登记日由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更正为 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
提示:
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日期和股权登记日都应当为交易日。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二、
相关案例:
MSKJ披露《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将特别决议议案1更正为议案1、2、3。
提示:
实践中,常见的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一)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修改章程及其附件;
(四)变更公司形式;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七)重大资产重组;
(八)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九)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股份;
(十)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证券品种;
(十一)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
(十二)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
三、
(一)关联股东有遗漏
相关案例:
TYXC披露《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补充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商某。
(二)关联交易议案序号写错或漏写
相关案例:
ZSKJ披露《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将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更正为议案9。
提示: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前款所称关联股东包括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
(一)交易对方;
(二)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五)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任职;
(六)交易对方及其直接、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七)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者影响;
(八)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股东。
四、
(一)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填写有误
相关案例:
ZJYQ披露《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由1人更正为2人。
(二)累积投票提案未分组
相关案例:
BGGF披露《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更正为“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示: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监事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的情形除外。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的,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五、
相关案例:
TYN披露《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中会议审议事项的提案2缺少了需逐项进行表决的子议案,补充“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多项子议案。
提示:
实践中,下列事项需由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1)回购股份;
(2)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及监事;
(3)重大资产重组;
(4)发行优先股;
(5)分拆上市;
(6)发行股票、可转债;
(7)发行公司债券。
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将逐项表决提案本身(以下简称一级提案)编码为XX.00,且对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对于含有两级提案的逐项表决提案,如提案3,将其二级子议案依次编码3.01、3.02、3.03,以此类推。
六、
相关案例:
FSKG披露《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更正暨提示性公告》,将会议召开日期时间由“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15至2024年1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更正为“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15至2024年1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七、
(一)提案表决意见表格式有误
相关案例:
WLE披露《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将授权委托书提案表决意见表进行更正。
更正前:
更正后:
(二)授权委托书未写总议案
相关案例:
ZQXC披露《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更正补充总议案。
更正前:
更正后:
八、
(一)遗漏议案或议案名称写错
相关案例:
STWL披露《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将议案名称“选举杜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更正为“选举杜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提案编码有误
相关案例:
ZMGF披露《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对两个重复提案编码1.03进行更正。
(三)议案投票有效性有误
相关案例:
FCGF披露《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将“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更正为“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四)股东大会届次、董事会决议日期有误
相关案例:
HZGX披露《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将“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为“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RFGF披露《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将“2024年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更正为“2024年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召开年份/日期有误
相关案例:
HTGX披露《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将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更正为“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
JNHJ披露《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将现场及视频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二)”更正为“ 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六)投票代码有误
相关案例:
CYZN披露《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将投票代码“301578”更正为“35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