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关联交易注意事项与违规案例分析

时间:

对上市公司而言,日常关联交易往往发生在采购、销售、租赁、劳务等高频业务环节。这些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的业务往来,一旦对方是关联方,规则就完全不同。它不像收购资产、对外投资等业务那样天然醒目,却更容易因为“业务每天都在发生”而被低估。实务中,不少公司是在年报、半年报或者监管问询阶段才发现:原本被视作普通采购、普通销售的交易,因交易对方、任职关系、亲属关系或同一控制关系变化,已经构成关联交易;原本以为年度预计已经覆盖的额度,也可能因为业务放量、合同续签或新客户纳入而发生超额。

这类问题的监管关注点并不复杂:关联人是否识别准确,交易是否纳入预计,已发生金额是否真实完整,达到标准后是否及时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会等程序并披露。问题在于,日常关联交易不是某一个部门能独立完成的事项。它连接业务、财务、证券事务以及董高信息报送,一旦任何一个环节滞后,最后都会表现为信息披露不及时或不准确。本篇主要围绕日常关联交易定义、审议程序、实操口径及监管案例等环节展开,以供上市公司实操参考。

01

什么是日常关联交易?

结合各板块上市规则对日常交易和关联交易的定义,日常关联交易即为与关联人之间产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通常可按交易类别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核心结论:判断一笔交易是不是"日常关联交易",看两个维度——是不是关联方,是不是日常经营中持续发生的。

02

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披露及董事会审议标准

根据各板块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或者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深主板为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科创板为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北交所为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并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表决权不计入表决权总数。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股东会审议标准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深主板为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科创板为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北交所为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以免于提供审计或者评估报告,但不免除股东会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特别规则

上市公司应当对下列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分别适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1、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2、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时,可以按类别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应当按照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当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的,应当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03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实操口径

(一)先识别关联人,再收集交易需求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第一步,更新关联人清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应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二)按类别、关联人预计年度金额

公司可以按类别、关联人合理预计年度金额。预计金额可综合参考:上一年度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本年度已签署或拟签署的协议、订单、采购计划、销售计划;公司年度预算和业务计划等。

预计金额应留有合理弹性,但不宜以过度保守或过度放大的方式替代业务测算。

(三)查明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差异原因

根据各板块公告格式指引,如果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公司应当解释原因。其中,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若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但不足预计总金额80%的,或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虽未超出预计金额,但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与预计的关联人存在较大差异时,上市公司应当充分解释差异原因;沪主板则要求与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本次预计金额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说明原因;科创板规定若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本次预计金额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1%以上的,应说明原因。原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填写,例如业务规模扩大、采购或销售价格变化、关联人新增产能或服务范围调整等。

(四)建议建立超额预警机制

公司应在内部控制流程中设置预计额度台账。财务部门可按月或按季度跟踪各类别、各关联人的实际发生金额,证券部根据已用额度比例设置预警线,例如达到预计金额80%或90%时提示业务部门和管理层评估是否需要增加额度并重新履行审议程序。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

(五)关注协议期限和主要条款变化

对于持续执行的框架协议,如协议期限超过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协议期满后需要续签的,上市公司应当将新修订或者续签的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04

监管案例

  • 案例一:688466(JKHJ)——关联关系识别滞后,日常运营服务费达到股东会标准

2026年7月10日,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对JKHJ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监管决定显示,公司原职工代表监事的配偶担任唐山ARK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在相关人员任职期间,ARK构成公司关联法人;公司累计向ARK收取运营服务费7,955.37万元,相关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且已达股东会审议标准,但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6年7月3日才补充召开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披露。

  • 案例二:603959(BLKJ)——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且已发生金额和已签合同金额披露不准确

2025年9月30日,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对BLKJ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监管决定显示,BLKJ于2025年2月向某公司支付项目进度款954万元;因BLKJ董事长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的设备采购、接受劳务构成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6.85%,但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此外,公司2025年4月30日披露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时,称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金额为279万元,而实际已签合同金额为480.50万元,2025年4月公司与关联人新签订两笔合同201.50万元未计算在内。

  • 案例三:603995(YJGF)——未识别关联方,未预计且超预计未及时补充披露

2021年5月12日,上交所对YJGF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予以监管警示。监管决定显示,公司未核查新增供应商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未及时将相关供应商确认为关联方。2019年及2020年,公司与该供应商发生大额日常关联采购,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公司未进行预计,也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2020年部分已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公司未就超额部分及时披露,直至2021年4月15日才补充公告。

  • 案例四:600793(YBZY)——未预计日常采购关联交易,年报时才追认

2023年9月1日,上交所对YBZY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予以监管警示。监管决定显示,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追认2022年与关联方进行的竹料采购业务为关联交易,金额3,938.11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6.27%。该关联交易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但公司前期未预计该交易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直至年报披露时才补充追认。

05

总结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的关键,是把合规动作前置到业务发生之前。关联人识别在前,交易分类在前,额度预计在前,独立董事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在前,超额预警在前。只要公司把这些动作嵌入日常采购、销售、合同和财务流程,日常关联交易就不再是年报季集中补课的事项,而会成为上市公司治理的一项常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