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2022修订)》今年5月1日生效

 

 

前言

 

2022年4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决定》对“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行政法规,以及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同时,做好与《信访工作条例》出台的衔接。为此,国务院决定对包括《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2016)》(以下简称“《2016版规定》”)在内的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6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

 

根据《决定》,《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修改后条文总数由23条缩减至17条;在审批时间、程序上进一步缩减外资在电信业务领域的限制;在条文表述和内容上全面接轨《外商投资法》。本次修定也体现了我国依照《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落实“内外资一致”的外资准入原则。

 

本篇文章中,本所根据相关法规及过往实操经验,将此次修定给《2016版规定》带来的相关变化简要解读如下,供有需要的人士参考。

 

01

 

新旧规定内容对比

 

02

 

结  语

 

以上解读仅供参考。本所此前发布的《融资本不易,遇到外资更难?谈增值电信业务持牌公司融资注意事项》一文中指出,境内持有电信业务牌照公司在融资过程中如引入具有外资背景的投资人,或将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维持电信业务牌照;而即将生效的《2022版规定》或将解决前文提及的问题。但鉴于我国在电信行业针对外资的法律政策规定与实践审批口径通常存在差异;因此《2022版规定》的利好措施能否全面落地实行,有待进一步观察。有关外商投资领域的其他问题,欢迎与本所沟通交流。

脚注:

[1]《2022版规定》的最终文本以主管机关正式发布的完整版本为准。

 

 

本文作者

 

 

 

 
 

占荔荔

合伙人、律师

zhanli@chonglilaw.com

执业领域:外商直接投资、投融资并购、反垄断、员工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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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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